接近十月底的LA,就這樣默默地入秋了...

散了滿地的黃葉,和灰朦朦的天空相對,原本乾燥的空氣中,多了份潮濕的感覺,窗外淅瀝淅瀝地下起雨來,夏季囂張的炙熱再也不復見,最適合這種微涼的季節,是放在桌旁的那杯熱咖啡,蒸騰的熱氣一圈圈爬上沾滿白霧的玻璃,室内的濕度、四周的氛圍、窗外的寧靜、咖啡的濃郁,還有胸口一抹淡淡地不出的惆惆悵悵,這些和那些都在在提醒著我:啊!沒錯...秋天來了。


記憶裏秋天是適合想念舊情人的季節,至少那對我來説是如此。


在夜幕低垂華燈初上的臺北街頭,放學後鑽進一家看得到人群的Starbucks,在櫃檯習慣性點一杯用鮮奶油裝飾地恰到好處的熱可可
(喝熱可可一定要加鮮奶油啊,少了那層鬆軟的白色泡沫,再怎樣的幸福都令人覺得少了一些發現彩虹的感動

「小姐,要試喝我們新口味的太妃糖核果拿鐵嗎?」barista用熱忱地笑臉迎接
「不用了,謝謝」我直覺性地拒絕,拿了飲料然後選了一格靠近透明的玻璃窗。

坐定後,我的秋天正式開始,思念立刻漫無止境排山倒海而來,雖然在角落的我看起來四平八穩,如果被誰發現了...噓~!別説,也別拆穿我,因爲我只能如此面不改色地想他—那個我在2000年冬季柏克萊校園認識的男孩子,那個在短短兩個禮拜就佔據了我的心的男孩子,那個玩世不恭、告訴我對他千萬不要太認真的男孩子,那個我從早想到晚、從冬季想到春季,再從春季想到夏季,然後這下入秋了,還令我魂牽夢縈的男孩子。

這樣的想念,只有在喝多了的夜裏才會對自己承認它是多麽地深刻和瘋狂。說穿了,一杯熱可可的功力還不到能夠令人抛開尊顔的地步,於是就算思念,也無法做得光明正大,只能漫不經心、偷偷地不着痕跡,因爲思念一個不珍惜妳的男人是種罪罪可滔天,只因爲世界上沒有一種罪惡比背叛自己還來得令人無力。
然而我終究在熱可可的甜還有鮮奶油的泡沫裏悄悄觸法,懷著深沉的罪惡感從我們遇見的第一天開始想起:湛藍的天、樹葉縫隙中灑落一地的燦爛、他的耀眼、我的第一句話...,但,人對於一直重覆復習的畫面總會刻意去發掘一些從沒注意的細節,我竟然開始想起他的零錢包,渾圓的、塑膠零錢包,中間有條縫,兩手掰開來裏面就能放錢,顔色是女孩兒一看上就會挑選的桃紅色,女孩?桃紅色?所以...零錢包應該是某位女性給的嘍?把別的女生給的禮物就這麽拿來用,也不管顔色到底適不適合?可見她一定是一個很重要的人?是不是?一定是這樣的對不對???


(上網一找還真的有,哇塞!)

在像柯南一般抽絲剝繭地導出結論,我的呼吸再也無法平息,心臟重重敲擊著胸口,犯罪的痛苦讓我連忙將思緒拉囘,視線從遠處收回Starbucks店裏...

正直下班時間,店内已經坐滿了人,四周的客人都不約而同地點了太妃糖核果拿鐵,從他們的表情我知道他們十分滿足於這次的嘗新。

暼了瞥放在桌邊的熱可可,熱氣已經消失,給人幸福感的白色泡沫也已溶化,我這才明白自己是個多麽守舊放不開的人,寧願一直喝著自己習慣的飲料,一直想著自己熟悉的戀情,很傻,一點也沒長進。

但又如何呢?

我告訴自己:「反正這是秋天,而秋天是個適合想念舊情人的季節,等到春天來臨,我一定會去找尋新的戀情,一切,一定會變得更不一樣。」

然後,秋去冬來,冬盡春至

接近十月底的LA,又這樣默默地入秋了...

「親愛的,我囘來了!」門口傳來那個男孩的聲音

黃葉落了一地,窗外的暮靄低垂,遠方看得見南瓜色的夕陽坐落在山頭,我不禁又想起入秋的夜臺北,公車聲喧囂,招牌的霓虹燈五光十色,下班的你們拉緊了外套穿梭在人和人之間的縫隙,用回憶用力感受著秋的來臨。

秋天,是適合想念舊情人的季節。

秋天,也是適合和情人手牽手的季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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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rukainu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