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希望這會是我們以後的工作啦,哈哈哈

還記得欣西亞從美國搬回來台灣的時候,身邊有很多人不停地「恐嚇」我說:

「台灣的工作環境跟美國實在不能比,員工福利又爛,妳等著回去被台灣的老闆操死吧!!!!」

「台灣人的工作時數長,又常常加班,我看妳回去工作一定完蛋」

「台灣有很多人都是過勞死的喔,可見那邊的職場有多麼險惡,妳在美國工作這麼久回台灣一定會死得很慘」

總之,他們左一句、右一句,全部都是威脅再威脅,恐嚇再恐嚇,完全不看好欣西亞在台灣工作的前景,強調的就是台灣職場有多麼不容易生存,台灣老闆是多麼機歪,台灣員工活著進公司全部都是被扛出來,沒死的剩半條命,剩半條命的全壓榨成枯骨,對於「回台灣工作」這件事,都教我三思哪~三思!

尤其當他們再補一槍:「而且妳在美國的工作又特別涼特別輕鬆,每天準時打卡上下班不說還讓妳有一堆時間上網看部落格,我看妳回台灣怎麼辦?」
更讓我聽完額頭冒冷汗,全身挫咧等,為自己回台灣的職場生涯暗暗擔心。不過老娘我嘴硬愛逞強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,每次只要有人端上一盤「雖然不中聽,卻又鐵錚錚」的事實,我就有辦法睜眼說瞎話:「會嗎?那也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吧?我看那個OOO跟XXX就沒有這樣啊!」然後接下來就會遭對方一陣白眼:「OOO是因為他爸爸就是老闆好嗎?至於那個XXX,他自己就是老闆OK?」

好好好!我知道我舉的例子不對,不過我想表達的是:

也許大多數的員工是被老闆操得半死,上班總是超時,薪水又少得可憐,但一定也有沒被老闆操得半死,上班時間有彈性,又能領到令自己滿意薪水的人。既然一定有這種人,估且不談這種人是什麼人,或是比例少得可憐,那我們是不是就應該儘量拿他們來鼓勵自己,或者,拿來安慰自己,讓自己稍微樂觀一些也好,因為....

『沒有人叫你一定要跟大多數人都一樣

只要你有本事,你,就,可,以,不,一,樣!!!!!!』

不過這不是本篇的重點

而我當初搬回台灣前,面對恐嚇我台灣就業市場有如毒蛇猛獸般可怕這些言論,我會還能稍稍保存些微正面積極的原因,很簡單,並非我對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,而是....

「既然我都決定要搬回台灣,在台灣找工作,不這麼故作天真樂觀,我不知道我還能怎樣」

對呀!不然你告訴我,除了這麼想,我還能怎~~樣~~~????XD

不過我身旁的人倒是說對了--欣西亞之前在美國的工作確實很涼很快活,雖然上班時數是八個小時,但實際花費在上班的時間竟然不到兩個小時,事情既然不多,薪水當然也不會太多。而公司的制度就是沒制度,升遷的管道就是沒管道,頂頭上司要離職你才有可能升得上去,就算升了薪水也不可能三級跳,老娘剛進去本來還想好好做個奮發向上的好青年,不過很快地我就看開了,反正努力也不見得有好結果,那這麼拼幹嘛?於是就變成一種惡性循環--》員工:領這麼多薪水就做這麼多事,反正薪水就這麼多,所以我也不會主動找事做。老闆:你不積極主動,那我當然不加你薪水。變成如此不知道是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」的羅生門。

事情少,上班就很無聊,九個小時扣除午餐一個小時還是十分漫長,如果再沒有所謂的routine(就是每天都有該做的事)那簡直是度日如年。所以每當我做完事情發覺竟然還剩下六個小時要打發(嚇!老娘的辦事能力好成這樣你看看!!!XD),我就感到很痛苦很痛苦。大家以為上班事情少很爽,其實並不然,因為就是要熬完那八個小時你才能下班,那種感覺跟坐牢沒兩樣,我是有試著用「上網看部落格」來打發,不過很快地我就發現這對眼睛很傷,因為一下會開很多視窗,一下看別人的美妝文,一下又看到哪一版在打筆仗,一下又看到誰誰誰的部落格裡面有八卦,還要注意身旁有同事或老闆在走動,必須趕緊將視窗拉下免得太囂張,就這樣視窗拉來拉去,或是為了閱讀大筆爆料八卦始末的懶人包,字往往多得令人眼花繚亂,視窗拉回來又要重新找看完的地方,六個小時下來,眼都花了,頭也快炸了,這樣搞真的比上班還累!!!!這樣的情況對於身心靈也是種考驗,畢竟,上班中做偷雞摸狗的事,內心還是會害怕被發現或被說,還得承受其他同事異樣的眼光和輿論的壓力,沒事情做又不能下班,不忙還要裝忙的滋味真的很辛苦,沒遇到的人也許很難瞭解,但,我實在必須說:上班還是有事情做,當個堂堂正正的人比較好啊~!

總之,在一個上起班來如此清閒的工作環境,不但沒動力求進步,更不可能奮發向上,久而久之就覺得自己是個沒用的廢物,沒工作能力,是個不被公司需要的人,談到工作就自信心完全喪失,後來我就徹底放棄,直接把多餘的時間拿來寫部落格,然後再把多餘中又多出來的時間拿來寫書,然後,我就這麼出書了....囧(這是怎樣的一個狀況啊?)如果可以的話,我多希望上班的時間可以拿來好好上班,我可以不要偷雞摸狗的做別的事來打發上班時間,我想當個「有事做」的上班族,從早到晚整整忙八個小我都願意,欸....只是不要加班就好,這就是我搬回台灣微薄的願望。

結果老天爺果然聽到我的心聲,在美國職場上很掙扎地混吃等死將近五年,我終於有機會換到一份「很忙碌」的工作了(呀比~~)

在台灣這份工作,是一般英文補教業的工作,工作時間是中午12點到晚上9點,中間並沒有美國所謂的「工作每兩小時要有十分鐘休息」,也沒有一般上班族一個小時的用餐時間,通常吃飯的時間就是自己帶便當,或去7-11買個東西,然後匆匆忙忙在補習班隨便吃吃,就又回到位置上忙其他行政的事情。
工作時間一整個變得很「實在」,工作內容更是包山包海:教室佈置、上課、招生、節慶活動企劃和執行、做海報.....全部都是我在負責,每天就像轉不停的陀螺忙進忙出,而且~~~連上網偷開部落格寫文章的時間都沒有!!!!!!

這也太high了吧?上班不能寫部落格?不能偷看臉書?不能發噗?而且我竟然.....竟然還心甘情願地接受!!!!!!

雖然這麼說真的很「假掰」,但我確實很享受如此忙碌的工作,比起美國那份涼快、鎮日無所事事、令人閒到發慌的工作,我喜歡台灣這份工作喜歡得多了,因為它讓我覺得生活充實,讓我上班上得很有成就感,學生有招到,課有上好,活動辦成功....這些點點滴滴就會讓我覺得我是個有用的人,我覺得這比起不努力上班+偷寫部落格,然後覺得自己不腳踏實地,是個只會坐辦公室當沒用的廢物好多了,我很感謝擁有這個機會,可以讓我好好發揮專長,可以讓我覺得工作愉快、充實,而且滿足!

記得曾經有個網友留言問我:遇到不喜歡的工作怎麼辦?

我給他的回答是:遇到自己不喜歡的工作,或甚至遇到一份爛工作,有時也不見得是一件壞事。因為它讓我們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,更確定知道什麼才最適合自己,然後才知道該從哪個方向前進。

所以,結論就是:我以前也一直覺得上班沒事做是件很快活的事,經過美國上班那五年,我對此事徹底改觀,我覺得上班還是要有點事情做比較好,該上班就要上班,而喜歡自己的工作跟在職場上可以找到成就感更是件重要的事,所以我也很感謝自己前一份工作,如果沒有那段經歷,不會有現在如此認真努力的我,看見自己也可以好好上班,相信應該會跌破許多前同事的眼鏡,因為,連我自己也很surprised啦~!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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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rukainu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